东亭2号2期A地块、原无锡市立新植绒材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东亭2号2期A地块、原无锡市立新植绒材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亭2号2期A地块与原无锡市立新植绒材料厂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以西,锡虞立交以南,华夏北路以东,占地面积约77252m2(约115.88亩)。调查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的生产,根据《无锡市锡东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1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受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委托,对调查地块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为地块后期管理及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本次调查工作主要针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地块超标情况
将调查的超标情况进行汇总,调查地块土壤超标污染物为SVOCs(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4-氯苯胺)和石油烃(C10-C40),以超标点位周边的非超标点位作为超标边界,并结合厂区平面布局及水文地质情况估测出污染物的超标范围,超标土壤方量约为24827.57m3。
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监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因子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氨氮和挥发酚。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