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征求意见稿公示
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揽海路以东、金海大道以南、G228以西、云海电源以北;尾水湿地位于污水处理厂南侧约800m处,兴庄河南岸柘罗线南侧、G228国道西侧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处理规模3万m3/d,远期处理总规模5万m3/d。并配套建设尾水湿地1座(处理规模2.1万m3/d)及尾水排放管道2.1km。考虑到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及近远期结合,污水厂处理工程预处理工艺段、深度处理工艺段及公共厂房土建按照远期5万m3/d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配置;生化处理单元土建、设备均按3万m3/d建设,并预留远期建设用地。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反应沉淀+水解酸化+强化脱氮改良AAO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芬顿流化床+中和脱气池+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炭滤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新建工业污水厂出水中主要污染物指标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pH、BOD5、SS、色度、石油类、动植物、LA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其余特征污染物在相应接管企业行业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从严取值。尾水30%回用,剩余70%经配套建设的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排入兴庄河,最终汇入黄海。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恶臭气体)经1套“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行期各类泵、风机和搅拌机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药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滤布、废机油、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格栅、脱水污泥待鉴定,经专业机构鉴定后处理,鉴定前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和贮存,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本身为废水处理工程项目,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依托本项目主体工程进行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正常情况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反馈表 提取码: g9h7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赣榆区公关路1号,城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
3、反馈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9518836788
地址:赣榆区公关路1号,城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761607610
地址:建邺区凤凰文化广场A座19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